“每个人都有权享受足以维持他本人和家人健康和福祉的生活水平,包括食物、衣服、住房和医疗以及必要的社会服务,并有权在失业时获得保障,疾病、残疾、守寡、年老或在他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缺乏生计。”
– –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2021年,中国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小康”—— 小康 在中国——是根据经济、民主、科教、文化、社会和人民生活质量等多种因素衡量的。
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首要标志,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彻底消除绝对贫困。
世界卫生组织 (WHO) 章程承认“……最高可达到的健康标准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健康权包括“获得及时、可接受和负担得起的适当质量的医疗保健。 “
为确保提供负担得起的有效医疗服务,中国完善了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体系,为农村服务提供了保障,有助于防止人们因健康问题陷入贫困或返贫。
10年来,中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亿人。
到2022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13.5亿人,实现95%的人口住院报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9 年发布的一份题为《为人民谋幸福:中国人权事业 70 年进步》的白皮书宣称:“过上幸福的生活是首要的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最重要的基本人权。
资料编辑:赵红
图形设计师:Mukesh Moha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