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示威现场呼喊警方克制的社会工作者,五年前初审时被裁定「暴动罪」表证不成立,经港府上诉并裁定发还重审后,法庭接纳警方的证辞,认为被告案发时是以社工身份为示威者撑腰,裁定她罪名成立。被定罪的陈虹秀对结果早有心理预备,强调不后悔。到场旁听的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会长张志伟对裁决失望,认为她只是做了社工应做的事;而国际特赦组织则批评香港律政司的检控决定和法官的定罪都是不合理,强调每个人都有权监察和监督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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