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理工大学学生被指在中文大学一场示威冲突中参与暴动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一周内提出上诉,但拖延三年才获上诉庭发还原审法官,法官李庆年再次审理案件时指出,发还他「继续处理」的意思十分宽泛,「上诉庭的字眼乾脆叫我判佢有罪?」。但由於被告不愿继续承受等候之苦丶希望尽快了结事件而选择认罪,法官直言毋须拘泥字眼,并给予他特别减刑,判囚33个月,较量刑起点少27%。评论员吴志森在网上节目批评,这不是法治,更质问公义何在。
一名理工大学学生被指在中文大学一场示威冲突中参与暴动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一周内提出上诉,但拖延三年才获上诉庭发还原审法官,法官李庆年再次审理案件时指出,发还他「继续处理」的意思十分宽泛,「上诉庭的字眼乾脆叫我判佢有罪?」。但由於被告不愿继续承受等候之苦丶希望尽快了结事件而选择认罪,法官直言毋须拘泥字眼,并给予他特别减刑,判囚33个月,较量刑起点少27%。评论员吴志森在网上节目批评,这不是法治,更质问公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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